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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7日 星期二

色計偷拍 起訴4徵信業者 通緝吳金達

徵信社,徵信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3+112008070200443,00.html



色計偷拍 起訴4徵信業者 通緝吳金達



2008-07-02 中國時報 【鮮明/台中報導】



 台中市府經濟發展處長黃晴曉被「色」計偷拍案,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昨天將國華徵信社台中分公司總經理陳原平、副總陳?卿、業務經理李曼詩、調查員王成傑等四人,依妨害秘密罪提起公訴;幕後委託人吳金達因屢傳不到,檢方已將他限制出境並發布通緝。



 吳金達曾在鄉林建設公司任職,並擔任董事長賴正鎰的秘書,外界好奇的是,偷拍案是否與鄉林高層有關?偷拍動機又是什麼?不過,檢方起訴書並未交代,甚至從頭到尾都沒出現「鄉林」兩個字。檢方表示,此部分將待吳金達到案後才能釐清,目前已簽分他字案偵辦中。



 國華徵信社 四人被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吳金達係以一百卅萬元代價委託國華徵信社台中分公司,偷拍黃晴曉的大陸參訪行程,並與陳原平、陳?卿等人共同擬定三階段偷拍計畫。吳金達並當場給付五十萬元定金,約定取得偷拍畫面後再付尾款八十萬元。



 陳原平以四萬元酬勞指示公司台北調查員王成傑掌鏡偷拍,王與參訪團同班機飛往大陸福州,拍了兩天拍不到黃嫖妓、上酒家等不檢行為,陳?卿、李曼詩遂根據參訪行程表飛往福州,執行第二階段計畫。



 起訴書指出,陳女以四千元人民幣雇用大陸女子「小雨」,在KTV包廂頻頻對黃晴曉勸酒,並不時碰觸、摟抱黃的身體,趴在身邊幫他擦拭身上酒漬及按摩,王成傑則假冒大陸酒客以走錯包廂為由,乘機偷拍「小雨」與黃的親密畫面。



 離開KTV後,陳女等人繼續執行第三階段計畫,邀約黃晴曉與台中縣府建設處代處長賴英錫回旅館房間「續攤」,為營造「小雨」與黃獨處發生性行為的機會,陳、李兩女還拉著賴英錫外出購買酒菜。



 針孔壞 沒有房間版光碟



 不過,兩女發現針孔攝影機損壞,約十分鐘後即回到房間,並未出現所謂「房間版」光碟,事後還引起吳金達不滿,尾款只付了六十八萬元,硬是扣了十二萬元。



 檢方表示,黃晴曉等人在KTV包廂的行為並非公開活動,黃等人在主觀上也不願將自己在包廂的行為公開,因此,陳原平等人意圖營利,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的犯行明確,遂依「圖利為妨害秘密罪」將陳原平等四人提起公訴。



 檢方並表示,圖利為妨害秘密罪是公訴罪,即使黃晴曉等人撤回告訴,仍不影響審判。至於黃晴曉等人一併控告妨害名譽、侮辱公署兩項罪名,檢方認為徵信社員工只負責收錢偷拍,後續向媒體爆料並非他們所為,調查後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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