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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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到外遇照 徵信社恐嚇60萬
【聯合報╱記者洪肇君╱台南報導】 2008.10.18
徵信社員工洪英智、漆紋綺受託追查陳姓男子上班時行蹤,他們竟持陳姓男子與女人開車進賓館的照片,要求陳姓男子付60萬元買回,雙方交易時被警方逮捕,洪、漆兩人昨天被依恐嚇取財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
判決書指出,洪英智(33 歲、傷害前科)、漆紋綺(34歲)為徵信社員工,去年底接受何姓女子委託,調查陳姓男子上班間有否辦理私人事務。兩人跟蹤拍攝到陳姓男子與鍾姓女子上賓館照片、錄影帶後,竟私下連絡陳姓男子,要求以60萬元買回這些證據。
洪英智昨天受訪時表示,沒有恐嚇陳姓男子,委託人何姓女子也非陳姓男子之妻,當時是雙方見面溝通有誤會,陳姓男子還主動連繫希望買回那些照片,法官只採信陳的說法,他跟漆紋綺一定會上訴。
但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漆紋綺多次與陳姓男子電話連絡,陳某強調沒有那麼多錢,希望先預付十餘萬元,仍被拒絕。第一次約妥交易地點時,兩名被告未出現,在電話中要求陳某唸出騎樓下的公共電話號碼,確認真的有到現場,才又變更交易地點。
徵信社黃姓經理昨天表示,洪、漆兩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已經被降級為外務員,受到嚴厲處分,合法徵信社絕不會容許員工與被調查對象連絡。
據了解,陳姓男子有家室,但出錢調查他行蹤的何姓女子卻不是陳太太,徵信社人員在爆出案外案後,發覺當初受理這件調查案時,未完整了解委託人背景,是一大失策,目前陳姓男子反過來要求洪英智與漆紋綺賠償120萬元,雙方尚未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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