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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

販賣FM2【俗稱:強姦藥片或十字架】、MDMA【俗稱:快樂丸】

徵信社,徵信

犯罪型態

販賣FM2【俗稱:強姦藥片或十字架】、MDMA【俗稱:快樂丸】禁藥案件





禁藥介紹



一、FM2:FM2藥片是一種含有二毫克FLUNITRAZEPAM成份的安眠鎮定劑〔因由澳洲藥廠產製,



取其成份名首尾二個字母及其劑量2毫克而打上FM2字樣,故市面上俗稱FM2。〕它具有強力鎮靜安眠之特性,口服後作用迅速約十分鐘許,可誘導入睡,並可維持及加深睡眠,醒來後不易產生久眠後之頭痛等後遺症,同時具有肌肉鬆弛作用。藥理上證實連續過量使用FM2,除了會造成心理上對該藥之依賴性外,極易產生思睡、注意力無法集中、神智混亂、言行障礙、反射運動能力下降、不安、耳嗚、記憶力減退、血壓下降及性機能失常等症狀,急性中毒更會因中樞神經極度抑制而吸呼、血壓、脈博不正常、意識不清及肝腎障。





二、MDMA:MDMA,該類為似安非他命之中樞神經興奮劑,俗稱忘我、亞當、狂喜、快樂丸、



搖頭丸、綠蝴蝶等。常見的包括白色藥片、紅色(白色)膠囊或粉末形式,口服後會有愉悅快、多話、情緒、及活動力亢進的行為特徵。據研究濫用MDMA會有食慾不振、肌痛、噁心、盜汗、倦怠及失眠;長期使用會造成神經系統長期傷害,產生視幻覺、記憶減退、抑鬱、及妄想等症狀。





犯罪案例(模式分析)



最近司法單位一再破獲製造、販賣FM2禁藥案件,其數量之龐大令人感到震驚台南及台中地檢署分別於八十七年五月三十日與九月二十日,在台北、台中市及桃園等地各查獲一百萬與二百萬粒FM2藥片成品與半成品,另據主嫌供稱:己賣出的成品至少在一百萬粒以上﹚,這種俗稱「強姦藥片或十字架」替代性毒品,被人濫用為非作歹程度,已到令人咋舌之地步;另在北部各大飲酒店(PUB)舞場的新寵兒MDMA(又稱:狂喜、快樂丸、搖頭丸、綠蝴蝶等)。,在口服後約二十分鐘至一小時後即產生愉悅、多話、情緒、及活動力亢進的行為特徵,是青少年舞場內狂歡勁舞新寵兒,常見的包括白色藥片、紅色(白色)膠囊或粉末形式。據研究濫用MDMA會有食慾不振、肌痛、噁心、盜汗、倦怠及失眠;長期使用會造成神經系統長期傷害,產生視幻覺、記憶減退、抑鬱、及妄想等症狀。日前,在中部地區出現「迷姦集團」利用FM2磨粉溶入水中,再將藥水裝入針筒,然後到便利超商裡,一人把風,一人將藥水暗中注入女孩平常較常選購的幾種鋁泊裝飲料,迷姦集團成員即在門外守候,見有女孩購買被動過手腳之飲料便開始尾隨,待女子喝下飲料藥性發作,陷入神志不清狀態時,集團成員藉口上前扶助,乘機將其帶至賓館姦淫,手段極為邪惡。另據刑事警察局指稱:警察機關近年來所破獲販賣、吸食毒品、色情陪酒、應召等違法案件時發現;許多涉案當事人,尤其是婦女通常都是因為受騙染上毒癮,受控無法自拔而犯法。究其當初受騙原因,其中以遭人設計喝下不明飲料或因好奇嚐試其他毒品,而陷入痛苦深淵者不勝枚舉。內政部警政署對於此犯罪手法案件極為重視,除飭令案發地警察局深入調查加強防處外,並提醒全國婦女同胞,對歹徒可能利用上述違禁藥品,或其他類似毒品摻入飲料,迷昏女,加以侵犯之事,提高警覺、謹慎防範。





防制之道



※出門在外時,不要任意飲用不明食物及飲料。



※經開封後,因如廁或接聽電話離座而予任意擱置之未飲完飲料,應存戒慎之心。



※購買飲品時,最好先檢視飲料包裝是否有微小戳孔,或其他異狀,以免受害。



※購來飲料,初飲時切勿一次大量猛喝,宜小啜些許、驗證有無異常味道。



※另籲請販售店員工應善盡飲品安全保管之,如發現佯裝購物,行跡跪異者,應予勸阻或即報



警查捕。如因而破案,將可獲取獎金。



※呼籲:近經立法通過實施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已將FM2、MDMA列為第三級毒品嚴予管



制。該條例除了新界定毒品等級種類,加重製造、販賣、運輸、轉讓毒品等行為之處罰規定外,另針對施用毒品者所具「病患性犯人」的特質,實施「除刑不除罪」處遇;即政府為鼓勵施用毒品者於犯罪未發覺前,自動向衛生署指定之醫療機構求治者,醫療機構不必將其送法院或檢察機關,而治療中經查獲一次者,應為不起訴處分或為不付審理裁定。這項規定對於吸毒者是一大福音,不幸染上毒品的朋友們,千萬不要放棄這個戒毒的大好機會。



※宣導短語:



一、年輕向前走*昂首不搖頭



二、NO!NO!搖頭丸*大錯不要來



三、只要搖滾*不要搖頭



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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